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罐头、酒类、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冷冻饮品、肉制品、乳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760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30批次,不合格样品30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常平金丰记水产店购进的带子,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横沥华仔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长安陈钢海鲜店购进的花甲,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大朗李春道菜档购进的韭菜,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大朗彭玉文鱼档购进的鲈鱼(淡水),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大朗翔记菜档购进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东城国兴水产经营部购进的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横沥陈树存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厚街阳平鱼档购进的花甲,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厚街叶勇豆腐档购进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一、东莞市厚街远发餐饮店加工的炒米粉、炒河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长安郭东荣海鲜店购进的花甲,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虎门昌天蔬菜店购进的绿豆芽、黄豆芽,分别为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虎门黄伟新水产品店购进的花螺,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虎门李文辉蔬菜店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虎门卢长富水产品店购进的油甲,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虎门泥沟鱼店购进的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虎门陈观娣蔬菜店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虎门徐大信鱼店购进的生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清溪爱上冒菜饮食店购进的土豆粉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虎门永荣水产品店购进的生鱼、黄骨鱼,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清溪根涛饮食店购进的红薯粉丝,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清溪小郡肝串串饮食店购进的土豆粉丝,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厚街陈华蔬菜档购进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五、东莞市万江柳记水产品店购进的泥鱼,孔雀石绿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六、东莞市樟木头林金城副食店销售的标称增城市石滩麻车穗丰食品厂生产的白糖粉,还原糖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二十七、东莞市长安伟贤鱼档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