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餐饮、流通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餐饮食品、蛋制品、蜂产品、糕点、乳制品、食用农产品747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720批次,不合格样品27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明月工艺美术有限公司食堂加工的花生包,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东莞市石龙继秋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三、东莞市茶山张强面馆购进的红薯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麻涌宗明蔬菜档购进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常平建义水产店购进的花蟹(海水蟹)、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茶山琛铸饮食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 (干样品,以 Al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常平金丰记水产店购进的海水面包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东莞市大朗百粮绿之园鸡蛋店购进的鹅蛋,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东莞市常平荣丰水产档购进的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东莞市大朗医院食堂购进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十一、东莞市麻涌志红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东莞市大岭山育尧蔬菜店购进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三、东莞市大岭山家华蛋品批发部购进的鹅蛋,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四、东莞市道滘姣连蔬菜店购进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十五、东莞市石排韦永黎蔬菜商店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六、东莞市道滘金丽小笼包店加工的炒桂林米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东莞市厚街华荣水产鱼档购进的基围虾(海水),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十八、东莞市厚街福佳饮食店加工的炒米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九、东莞市石龙三苟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东莞市厚街泰华猪脚饭店加工的烧鸭,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一、东莞市虎门阿福水产品店购进的基围虾海水,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二、东莞市麻涌栓保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三、东莞市虎门石春兰鱼店购进的基围虾海水,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十四、东莞市麻涌天蔚蔬菜档购进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十五、东莞市石排能鑫水果店销售的标称邢台美的客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临西县分公司生产的小可爱蒸蛋糕(奶黄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东莞市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二十六、东莞市麻涌新鲜蔬果档购进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加工、销售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附件3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doc
附件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docx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