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5大类食品145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检验项目等具体情况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不合格产品情况
1.封丘县闽星新阳光商贸有限公司1批次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198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2.新乡市牧野区谊连市场桂霞蔬菜店1批次小白菜,其中毒死蜱检出值为0.23mg/kg,标准规定≤0.1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3.新乡县小冀镇豪建菜店1批次芹菜,其中毒死蜱检出值0.53mg/kg,标准规定≤0.05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4.新乡市卫滨区小荣豆制品铺1批次芹菜,其中氧乐果检出值0.12mg/kg,标准规定≤0.02mg/kg。检验机构为河南宜测科技有限公司。
二、处置措施
新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抽检发现的问题,已要求封丘县、牧野区、新乡县、卫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不合格样品涉及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处理,责令查清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饮食安全,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请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附件: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