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月31日~9月13日组织开展的食品抽检结果中,涉及我省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由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3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该3批次不合格食品经营环节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0年8月5日,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科学研究院执行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在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抽取了标称由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重庆香肠(陈皮味)、1批次重庆香肠(茴香味)、1批次重庆香肠(辣香味)(规格型号:90克/袋;生产日期:2020-06-07)。经检验,上述3批次产品均为“氯霉素”项目不合格。
二、经营环节风控情况
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7日对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已查明该公司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重庆香肠(陈皮味)150袋,共计13.5公斤,货值870元;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重庆香肠(茴香味)150袋,共计13.5公斤,货值870元;购进该批次不合格重庆香肠(辣香味)180袋,共计16.2公斤,货值870元(其中30袋,共计2.7公斤系该公司购进时生产企业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赠送);上述3批次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
武侯区局责令其立即暂停销售不合格食品,且启动召回程序,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监管,防控类似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经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等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反映。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