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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中秋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09-28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8    评论:0
导读

中秋节前夕,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中秋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糕点(月饼)食品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中秋节前夕,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0年中秋节令食品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市共抽检糕点(月饼)食品6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肥东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肥东县、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现将不合格食品初检结果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合肥港合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黑芝麻味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标称上海梦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家佳多百货超市销售的无蔗糖椰蓉苏式月饼,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购物凭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7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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