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19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6期)》( 2020年第182号),涉及我市三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华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产品
鹤山市鹤城镇顺平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东莞市华旺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豆饼”(商标:/,规格型号:散装称重,生产日期:2020-06-05)产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红豆饼”食品,现场告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红豆饼”10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共召回了43公斤。
我局依法对上述召回的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二、东莞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绿豆风味饼”产品
中山市横栏镇鹏泰购物广场火炬分店销售的标称东莞市乐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北京绿豆风味饼”(商标:/,规格型号:220克/盒,生产日期:2020-05-05)产品,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老北京绿豆风味饼”食品,现场告知企业应当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实施主动召回。经调查,除了企业用于出厂检验和留样的,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老北京绿豆风味饼”1500盒,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无召回产品。
我局依法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三、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卤牛展(酱卤肉制品)和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产品
阳江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莞市领鲜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卤牛展(酱卤肉制品)和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商标:盛合味,规格型号:500g/包,生产日期:2020-07-05)产品,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我局执法人员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库存有上述同批次的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卤牛展(酱卤肉制品)和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食品。经调查,该企业共生产了上述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50公斤、卤牛展(酱卤肉制品)50公斤、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5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企业对上述三批次食品启动了召回,目前共召回了盐焗凤爪(酱卤肉制品)4.5公斤、卤牛展(酱卤肉制品)3.5公斤、泡椒凤爪(酱卤肉制品)5公斤。
我局依法对上述召回的产品实施扣押行政强制措施,并对企业进行立案调查。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