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32批次样品。30批次复用餐饮具全部合格,2批次复用餐饮具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安徽省灵璧师范学校使用的的餐具(餐盘、碗、碟子),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271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灵璧县风度小吃店使用的餐具(餐盘、筷子),规格型号:/,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0.109mg/100cm2║不得检出,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