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共65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及其他指标。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微生物污染问题
固镇县天露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天露泉纯净水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固镇县天露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天露泉纯净水和天成饮用纯净水、固镇县清怡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清怡水坊 包装饮用水、五河县康洁纯净水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康洁包装饮用水、农家清泉纯净水厂生产的天井纯饮用纯净水、怀远县石榴花饮品厂生产的石榴花高档矿物质水、怀远县荆山光明纯净水厂生产的光明饮用水铜绿假单细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消毒剂指标问题
五河县金玉缘纯净水厂生产的旺达泉纯净水余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