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学生在食堂吃什么?是每个家长最关心也最担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检查的情况应当主动公开。
青岛市市场监管部门在依法主动公布食品药品抽检信息、曝光违法案件外,围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重点环节,率先探索更精准、更高效、更有温度的“五张清单”阳光监管模式,以信息公开为手段,努力提高保障水平,确保广大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排查食品销售业户,亮出底数清单
要求各区(市)全面掌握辖区中小学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者底数,以区(市)为单位,在官网公示校园周边食品销售者信息,及时进行档案、台账、公示等信息动态更新,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目前,全市847所中小学校周边1612家食品销售业户,以及90家校园内食品销售业户全部建立了监管档案并面向社会进行了公示,保障市民对销售业户的食品安全状况一目了然、知根知底。
织密监管网格体系,亮出责任清单
建立市、区、所三级监管网格体系,在食品销售场所、校园内等公示基层网格监管员信息。目前,全市共建立598个监管网格,公示网格监管员808人。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食品安全“培训员”和“辅导员”作用,促使食品安全监管从“云互动”走向“面对面”。2019年以来,先后开展食品安全培训198次、食品安全进校园科普宣讲86次,加强与社会公众的现场联系。崂山区还率先开发了校园周边食品经营店铺电子监管地图,以地图形式呈现经营者基本信息、监管人员信息及监管动态信息,并通过网站、微信小程序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得到一线监管人员、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广泛好评。
实施风险分级监管,亮出风险清单
制作《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公示牌》,在学校周边显著位置悬挂,对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督检查信息、抽检结果信息、行政处罚信息以及风险等级进行公示,让广大师生和学生家长及时了解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状况,同时震慑不法经营行为。加强风险交流,将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安全纳入各级年度风险会商内容,及时向学校通报食品风险和警示信息。今年,全市组织召开食品安全风险会商会议29 次,向学校通报食品风险和警示信息141条,制定针对性措施135条。
依法曝光违法行为,亮出立案清单
严格依法处置校园及周边食品销售违法行为,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销售以及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三无”食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食品的,在依法顶格处罚的同时按照有关处罚信息公开规定处罚一批公开一批。2019年以来,全市对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安全违法行为责令整改267家,立案查处51起,罚没款47.45万元,并对重点案件全部进行了曝光。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亮出自律清单
编制《青岛市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清单》等4类清单,督促销售者面向社会做出安全承诺,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同时,要求企业主体信息公开,方便消费者自主选择,加强企业主体自律管理。积极推行高盐、高糖、高脂食品风险警示制度,在食品经营场所门面、收银处等显著位置、食品销售区设置“过量食用高盐、高糖、高脂食品有害健康”等警示标示,提醒学生注意,合理消费。
市市场监管局通过自觉运用信息公开手段,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政监管责任和社会共治责任“三个责任”,改进了以规范和罚款为主的传统监管方式,明显提升了行政监管效能,营造了“食品安全人人讲,食品安全人人防”的社会共治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