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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监管方式 拓展应用场景 基层农安信用试点探索取得积极实效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6    来源:农业农村部    浏览次数:797    评论:0
导读

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上海浦东、浙江象山、陕西安康等地开展了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试点单位根据地方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将农安信用与金融保险发放、政府项目扶持等结合,探索出“立信、评信、示信、用信”的一条龙工作模式,对提升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7日,监管司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部分试点地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作了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参考借鉴。

  编者按:近年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组织上海浦东、浙江象山、陕西安康等地开展了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各试点单位根据地方农业生产发展实际,创造性地将农安信用与金融保险发放、政府项目扶持等结合,探索出“立信、评信、示信、用信”的一条龙工作模式,对提升地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发挥了积极作用。9月7日,监管司组织召开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会上部分试点地区就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作了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参考借鉴。

  上海浦东:数据先行 助力分类监管

  一是扎实基础“立信”。在“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基础上,于2017年在全区范围内启动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成立了1个领导工作小组,制定了《浦东新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开发了农业主体信用监管平台,配套开发了“农产品质量责任保险”,启动实施了以“体验浦东农业,共享优质安全”为主题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体验活动。

  二是科学智能“评信”。至2019年年底,全面完成了全区农业企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信用评级工作。具体分两步走:一是固定评信。制定了涉及6大类14小项的信用量化评分表,依托镇监管员,按照一年一评一表的人工打分办法对1056家生产主体进行了等级评定。二是动态评信。在形成量化评分评级的基础上,结合日常的网格化监管、生产主体生产行为、监测检测数据、评优获奖情况等,在信息化平台上实现实时行业信用评级。目前,浦东新区农安信用相关数据和信息已纳入全区大数据中心管理。

  三是广泛公开“示信”。信用等级评定的结果在上海城乡报、浦东时报、浦东农网、浦东三农微信等各类平台进行公示,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邀请安信保险公司,作为第三方,提前介入生产经营主体的资格审查、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保险保障的日常生产行为审核等,进一步延伸监管。组建了一支由农协会成员、种养户代表、退休行业专家组成的新队伍,以社会监督员的身份参与到信用评价工作中。

  四是切实有效“用信”。将信用等级作为“放心基地”创建、推优评奖、加入农协会品牌联社等的前置性条件。依据信用评级结果,对主体实施动态分类监管和精细化管理,对守法经营信用好的A级经营单位减少执法检查频次,强化服务;对信用较好的B级经营单位的监管坚决不放松,强化宣传和管理;对信用低的C级和D级经营单位,实行重点监管,增加执法检查频次,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同时线上做到农安信用与合格证开具挂钩,对于信用评价结果较差的D级单位,合格证打印后台将自动关闭打印功能,待信用恢复后再自动开放。

  浙江象山:联合激励惩戒 凸显服务价值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县长为组长、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食品(农产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制定《象山县食品安全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县级层面农业农村、水利渔业、市场监管、发改、商务、金融机构等部门建立联络员机制,并将农安信用工作列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食品安全城市“两级联创”的重要内容,写入创建实施方案。

  二是完善信用数据。依托象山智慧农安监管平台,建立“象山县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数据库”,包含全县700余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主体,涵盖巡查管理、主体信息、追溯查询、检测记录等内容。依托宁波市农户信用档案信息移动互联网平台,完善小农户的基础信息,扩大信用信息征集面和覆盖面,将1.1万农户信息纳入平台。依托宁波市普惠金融信用服务平台,开展农户信用信息采集入户和共享应用,目前已采集入库14万户。

  三是健全信用管理。科学设置信用评价指标,全县523家规模以上生产主体经评定,获评A级113家,B级296家,C级106家,D级8家。出台《象山县农产品生产者主体责任和奖惩措施管理实施细则》,明确“红黑名单”标准,推动建立农安信用与农业项目申报、创优评比、品牌推荐、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工作挂钩制度,建立前置审核机制,对于列入“红名单”的优先安排政策扶持,对列入“黑名单”的给予一票否决。依托“信用宁波”公众平台设置信用查询、信用动态、信用公示等栏目,将生产主体信用等级信息、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布,畅通“12316”投诉举报渠道,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共治共管。

  四是联合激励惩戒。构建“农安信用+银行信贷”激励惩戒机制,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信息记录优良的主体,给予加大扶持力度、提高办贷授信额度、降低利率等优惠;对信用信息记录不良的,给予降低办贷授信额度、提高利率等限制措施。2019年,全县523家规模主体列入信用信息采集范围,71家列入农安信用激励名单,7家受失信惩戒,金融机构对14家经营主体执行贷款利率优惠10%—15%,涉贷金额2268万元,对7家经营主体提高贷款额度,涉贷金额295万元。构建“农安信用+责任保险”激励机制,县政府与中国人保(PICC)合作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农安信用B级以上的173个红美人柑橘农户投保“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财政补助50%保费,累计责任保额8650万元。

  陕西安康:夯实制度基础 信用工作行稳致远

  一是强基础,夯实责任。安康市、县区均成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信用体系建设目标纳入市政府年度考核,制定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体系建设五年规划(2017—2021)》,组建了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队伍,确保行政管理过程中的相关信用信息能被准确记录、及时归集、按时报送,有效保障工作的连续性。

  二是建制度,完善机制。安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农安信用工作,市编办先后4次发文,就农产品安全监管、信用体系建设等从职能职责层面明确了具体要求,安康市农业农村局相继出台完善了《守信激励制度》《失信惩戒制度》《信用监督制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等系列制度,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有章可循、规范操作。

  三是严要求,创新形式。采取“抓点示范、全面推行”的思路,在安康市岚皋县、平利县开展了农安信用体系建设试点,以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养殖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为重点,要求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的产品负责,统一样式出具承诺书,在当地农业监管部门登记备案,同时做成大型户外标示牌,由法人代表签字后对社会公开承诺,接受社会的监督。通过信用联盟、行业自律、行政文书、农药购买摁指纹和生产经营约谈制等形式,助推信用体系建设步伐,同时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大力宣传公开承诺制工作开展情况,营造诚信守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是重引导,综合运用。通过表彰奖励的形式,大力弘扬正能量。采取一票否决的形式,将信用情况与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年度等级评定等紧密结合。在农业项目财政资金支持、龙头企业申报、品牌认定等领域,由执法监管部门进行信用审查。对诚信守法的生产经营主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项目优先、政策倾斜、审批优先、先进模范等奖励激励措施;对失信主体实行重点监管,扩大产品抽检范围,提高抽检频次,媒体曝光失信违规行为,并及时严厉处罚。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司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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