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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48期(市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19    来源: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541    评论:0
导读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本次抽检1类食品173批次样品。168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近期,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市级1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抽检1类食品173批次样品。168批次食用农产品全部合格,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

  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宿州市开发区绿鑫源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9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宿州市开发区兴盛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7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三)宿州市开发区秦品翠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1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四)宿州市开发区绿鑫源豆芽批发部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3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五)宿州市开发区兴盛副食品批发部销售的绿豆芽,规格型号:计量称重,不合格项目: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0.025mg/kg║不得使用,承检机构为安徽创佳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6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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