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06批次,涉及肉制品、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等4大类产品,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农兽药残留、微生物等指标。其中合格样品699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见附件),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龙陵天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德宏州南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宏傣小捶牛肉干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昭阳区源络超市销售的、标称藁城区小当家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凤爪,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腾冲市腾越镇小娟禽类屠宰店销售的鸡肝,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二)腾冲市腾越镇小娟禽类屠宰店销售的鸡肉,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三)云南万德福百货有限公司万德福超市销售的、标称大理市兴诚生猪屠宰厂生产的猪肉(里脊),氧氟沙星、磺胺类(总量)、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四)保山大昌隆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鸡肉,多西环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五)意达农贸市场赵春美销售的鸡肉,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云南华测检测认证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责成企业所在地监管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特此通告
(注:本期通告仅代表所抽检样品批次的检验情况)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