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0年市场监管总局本级监督抽检中,发现我省山东聚亿鲜食品有限公司经营的羊肉不合格,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341630341,现将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前期处置情况。2020年6月11日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山东聚亿鲜食品有限公司送达检验报告,立即启动了核查处置工作,开展了现场检查,并责令该公司立即召回该批次产品。
二、调查处置情况。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产品。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生产、销售记录等进行了证据固定,并开展调查工作。山东聚亿鲜食品有限公司按照要求,下架天猫平台上的产品信息,进行召回工作,共召回不合格羊肉12.05公斤。
由于山东聚亿鲜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羊肉多个项目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其中有不合格项目涉嫌使用违禁兽药,因此,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案件移送至聊城市公安局,移送书文号:聊市监执法〔2020〕1号。聊城市公安局已受理案件。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