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抽取粮食加工品、蛋制品、糕点、豆制品等19个类别114批次产品,不合格2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7批次,不合格1批次;糕点14批次,不合格1批次。
蛋制品6批次,豆制品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6批次,水产制品1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批次,酒类2批次,调味品6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饮料5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糖果制品2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肉制品12批次,罐头4批次,乳制品2批次,保健食品1批次,方便食品1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文登区鸿飞馒头店抽检的馒头,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660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威海德生技术检测有限公司。
威海高技术产业开发区腾威烘培坊抽检的黄金豆沙包,糖精钠(以糖计)检出值为0.0540 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检验机构为威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相关区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生产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威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