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沪市监食经〔2020〕294号)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局指导制定了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创建和认证评估相关标准。现将“上海市食品安全百千万示范工程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创建和认证评估标准(2020版)”(附件1—6)印发给你们,请你们对照标准,细化执行,不断完善,切实提高本市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水平。
附件:1.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便利店)
2.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标准超市)
3.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大卖场)
4.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单位食堂)
5.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小型餐饮单位)
6.食品经营实体示范店认证评估评分标准(适用于中型以上饭店)
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