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4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收到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不合格检验报告对安丘市一景酒业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经营的人参枸杞(露酒)(生产日期为2020年3月19日,净含量为1000ml)“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48元;2.并处罚款30000元。罚没款合计3004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