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十一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0-29    来源: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487    评论:0
导读

2020年8月30日-2020年9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浙江省4家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2家网络销售平台。

  2020年8月30日-2020年9月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涉及我省4家生产企业、3家经营企业、2家网络销售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义乌市飞浩食品商行销售的家乡果园西梅

  (一)抽检基本情况

  义乌市飞浩食品商行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晋江市贵夫人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家乡果园西梅,亮蓝、日落黄和苋菜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金华市义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10月19日向义乌市飞浩食品商行送达了报告编号为2020GC03188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该批次不合格食品。义乌市飞浩食品商行已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并采取召回措施。

  二、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山核桃仁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临安市宏果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1日向临安市宏果誉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AH2020-SGC-01765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反应情况属实,我局对该异议予以认可。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日向杭州美诺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AH2020-SGC-01765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山核桃仁4箱,共计40kg,货值3760元,目前已停止经营该不合格食品。临安区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自行分装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标称杭州临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分装)

  (一)抽检基本情况

  新沂劳力斯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核桃仁(分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1日向杭州临安比比妙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AH2020-SGC-01668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该批次不合格食品生产数量共计212罐(168g/罐),货值2862元,已全部销售,厂家已启动召回程序,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三)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四、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巴旦木仁(原味熟)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巴旦木仁(原味熟),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日向杭州临安阿雄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AH2020-SGC-01769的检验报告。当事人对产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实当事人反应情况属实,我局对该异议予以认可。

  (三)经营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杭州市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0年9月2日向杭州临安乐壳食品有限公司送达编号为AH2020-SGC-01769的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购进山核桃仁7箱(15kg/箱),货值6258元,目前已停止经营该不合格食品。临安区临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当事人自行分装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四)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五、标称杭州爱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根果仁宝

  (一)抽检基本情况

  潍坊莫菲尔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杭州爱嘴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碧根果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生产环节风险防控情况

  临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9月3日向杭州杭州爱嘴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编号为AH2020-SGC-01775的检验报告,并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未发现同批次碧根果仁库存。该公司于8月初已下架碧根果仁生产销售,并启动召回程序。临安区市场监管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三)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六、淘宝(网店)销售的美康锅巴(麻辣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郑州市二七区欣欣副食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运城市盐湖区姚孟辽华食品厂生产的美康锅巴(麻辣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七、淘宝(网店)销售的杏脯(偏甜)

  (一)抽检基本情况

  阳高县日辉山西土特产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保定市如满果脯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杏脯(偏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八、淘宝(网店)销售的甘草杏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兰州亚可喜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甘草杏肉,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九、天猫(网店)销售的桂花莲子藕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宝应县鼎诚食品坊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扬州莲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子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淘宝(网店)销售的槽子糕(蒸烤类糕点)

  (一)抽检基本情况

  佳木斯市东风区地道东北特产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市东风区地道东北特产店生产的槽子糕(蒸烤类糕点),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一、淘宝(网店)销售的黄酒(干型)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黄酒(干型),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二、淘宝(网店)销售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甜橙味(含气果味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区林集镇康乐源食品厂生产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甜橙味(含气果味饮料),菌落总数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三、淘宝(网店)销售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柠檬味(含气果味饮料)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淮安小青桔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淮安区林集镇康乐源食品厂生产的淮安大运河汽泡水柠檬味(含气果味饮料),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四、天猫(网店)销售的牛舌糕(长白糕)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松原市时代发展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松原鑫龙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舌糕(长白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五、天猫(网店)销售的枣花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滁州健颐源蜂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滁州健颐源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枣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六、天猫(网店)销售的槐花蜂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开封市真甜蜜蜂业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开封市真甜蜜蜂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槐花蜂蜜,果糖和葡萄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七、淘宝(网店)销售的米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湖北汉襄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米酒,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八、淘宝(网店)销售的鸡肉串

  (一)抽检基本情况

  周村恒达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江川区荣发食品厂生产的鸡肉串,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十九、淘宝(网店)销售的济公开胃丸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深圳市康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济公保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济公开胃丸,崩解时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十、天猫(网店)销售的重庆香肠(陈皮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成都醇厚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贵州苗寨情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重庆香肠(陈皮味),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第三方平台风险防控情况

  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十一、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0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10/29/75929.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