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全国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部署,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近日,达州通川区检察院开展早餐店食品安全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形式,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辖区所属街道办对早餐店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早餐店食品经营行为,净化食品安全环境,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通过此次专项监督活动发现,个别早餐店存在未按规定申请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过期、操作间环境卫生脏乱差、餐饮具未按规定清洗消毒、食品卫生“五防”设施(防蝇、防鼠、防虫、防尘、防腐)落实不到位、原辅材料进货台账记录不完整、购买的肉类无检疫证明等问题,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直接威胁辖区不特定群众的身体健康,致使社会公共利益受侵害。针对该情况,区检察院立即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辖区所属街道办提出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辖区内早餐店食品安全监管,确保“四个最严”要求有效落实。同时,积极向早餐店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宣传公益诉讼食品安全领域方面法律法规知识,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下一步,通川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持续加强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打好食品安全重点领域损害公益问题的攻坚战、持久战,切实维护食品安全,守护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