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榆林市委、市政府印发了《榆林市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提供了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
《意见》提出,食品企业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强化属地监管,夯实监管责任,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推动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实施质量兴农计划,加快食品产业转型升级,加大科技支撑力度,加强技术支撑能力建设,推进“互联网+食品”监管,强化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好普法和科普宣传,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等。
《意见》强调,各级党委、政府要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重点围绕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放心工程,深入开展风险评估、农药兽药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乳制品质量安全提升、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安全提升、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整治、优质粮食工程、进口食品“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示范引领“十大攻坚行动”。
《意见》要求,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要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公众对食品安全的安全感、满意度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食品安全标准水平显著提升,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体系运行有效,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人民群众吃得健康、吃得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