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052批次,涉及肉制品、乳制品、饼干、饮料、冷冻饮品、水产制品、糖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糖、食盐、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34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六合区叶国勇烧饼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南京市六合区鸿余味羊肉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小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市栖霞区皇八爷火锅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郎溪县润福尚商贸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销售的标称汉川市金永发炒业专业合作社生产的康太太(肉松味)(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油炸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市栖霞区越泽百货店销售的标称江苏永丰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赤豆冰棒,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科检测科技有限公司。
六、南京市雨花台区王猛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牡丹江市金水园冷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巧(巧克力口味冰淇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高淳区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七、南京中超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广东旺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粗粮消化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八、江苏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六合龙津路分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南京市玄武区陈亚娥生鲜店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十、南京市建邺区顾启梅初级农产品销售中心销售的鹌鹑蛋,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南京市溧水区宋爱忠蔬菜经营部孔镇农贸市场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二、城西农副产品交易中心内个体工商户(许小花)销售的韭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十三、南京英洁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猪肝,氧氟沙星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292号规定,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十四、光华门菜市场内孙正社(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鸡毛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十五、彩霞街菜市场内徐士勤(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生姜,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十六、南京购好百货超市有限公司江心洲第二分公司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KOH)和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十七、南京市六合区葛塘中山市场内虞永山(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十八、南京市六合区长芦街道润玉农贸市场内个体工商户(闻金海)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1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3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