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食品86批次,其中粮食加工品47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22批次、豆制品12批次、调味品2批次合格,粮食加工品2批次不合格,豆制品1批次不合格。
一、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1、芜湖坤宇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的虾田香米,镉(以Cd计)║0.3║≤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2、芜湖县湾沚镇三元春兴粮油加工厂生产的沚津香米,镉(以Cd计)║0.4║≤0.2║m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芜湖瑞豆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0.31║不得检出║g/kg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芜湖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收到监督抽检不合格检验结论后,及时送达被抽样单位,并告知其应采取风险控制措施。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附件:1、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芜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