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杭州11月3日电 近日,经营小餐饮店的市民崔先生在浙江宁波象山市场监管局窗口人员的指导下,通过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快速领取了“多证合一”的“三小”行业(食品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营业执照。
根据浙江省2020年10月1日最新实施的“三小”行业“多证合一”管理规定,崔先生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开展经营活动,实现“准入即准营”。同时,崔先生也需在一个月内,接受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其生产经营情况的全项目检查。
登记与监管无缝对接
“政策体现了‘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秉承了‘宽进严管’的原则,将‘三小’行业纳入‘多证合一’管理并没有降低对经营者的要求,监管力度反而强化了。”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介绍,“多证合一”营业执照办结后,通过数据共享,“三小”行业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将及时推送至浙江省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协同应用平台,实现“三小”行业登记与监管的有效衔接,切实夯实了事中事后监管基础。
该负责人介绍,对于食品安全的保障始终是放在首位的,在采用“宽进”便民政策的同时,也跟进了“严管”措施,主要体现在强化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上。“我们要求经营者录入‘三小’信息的同时,签订承诺书,同时制定了登记后首次监督检查制度。”
据悉,在浙江省每年开展的“双随机”检查任务中,“三小”行业抽查比例不少于5%;对检查发现“三小”行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不仅如此,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还采用“品种限制”,制定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具体认定条件及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目录(试行)》,公布“三小”生产经营“负面清单”,明确“三小”行业必须遵守的品种限制要求,如小餐饮店禁止经营自制生鲜乳饮品、自酿酒等。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还可以根据本地实际,增加本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种类。
此外,浙江省市场监管局还通过抽样检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红黑榜信用惩戒、智慧餐饮监管、“阳光厨房”建设等多种监管手段,防控“三小”的食品安全风险。
在处罚方式上,浙江省市场监管部门对“三小”行业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对于轻微违法行为,一般要求责令改正,并处以适当额度罚款;对性质较为严重的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如对一年内累计两次受到责令停产停业处罚的,其业主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三年内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探索监管新模式
位于浙江金华义乌苏溪镇上的某小餐饮店,店堂干净整洁,食品安全设施设备齐全,厨房里的物品有序分类,带盖保鲜盒整齐分类摆放,各类食材分类存储在保鲜盒中,避免了交叉污染。
“我们做小餐饮的,只想多赚钱,一开始市场监管所同志让我遵循‘整理到位、责任到位、培训到位、执行到位’的‘4D管理’时,内心很抵触,但现在真要感谢他们。”该小餐饮店店主乐呵呵的展示“改良”后的店堂,“环境整洁了,生意比以前好了,没想到店里的食材、水、洗洁精、碗盘等损耗也少了。”
“我们以‘4D管理’标准模式全面推进小餐饮精细化管理,目前,苏溪全镇481家餐饮店已实现标准改造全覆盖,小餐饮店的面貌彻底得到了改观,消费投诉同比下降60%。”义乌苏溪镇市场监管所负责人介绍。
像义乌这样助推小餐饮店转型提档的监管新模式,浙江省各地都在探索。如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探索采取第三方协管、驾照式记分制管理、厨房革命、4D餐饮示范街创建、企业“食安码”或“健康码”管理等方式强化小餐饮店监管,并通过“互评互督”、社会共治三维评分、你点我检等载体营造了良好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管氛围。
此外,浙江省各地市场监管局还积极探索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案件快速处理的新模式和新机制。如宁波北仑区创新“三小”轻微违法行为简易执法程序;温州推行“互联网+办案”,研发完成“易捷办”平台实现案件便捷处理;湖州安吉对“三小”轻微违法行为实行闭环监管;金华开发区创新推出“零口供”办案模式等。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上述执法办案新模式和新机制的推行,大大提高了“三小”违法行为办案效率,树立了执法权威,夯实了监管基础,能有效破解“三小”监管难题。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将推动《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立法修订,修订配套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完善“三小”行业制度体系。同时推进“三小”行业“多证合一”改革后,事后监管事项与浙江省行政执法平台对接,“三小”登记完成后即可自动触发执法平台派发事后检查任务,形成一体化监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