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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肉汤里加罂粟 害人害己罪难逃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6    来源:务川检务微信号    浏览次数:60    评论:0
导读

近日,贵州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将罂粟壳添加到羊肉汤粉里,煮羊肉粉出售牟利的案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庭审,法院采纳了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以罗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近日,贵州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首例将罂粟壳添加到羊肉汤粉里,煮羊肉粉出售牟利的案件在务川自治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经过庭审,法院采纳了务川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的量刑建议,以罗某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2万元。

  2019年2月,罗某某租用务川自治县大坪街道一门面经营“老虾子羊肉粉”。经营期间,罗某某听闻添加罂粟壳到羊肉汤中能使味道更好,为增加销量,罗某某便到干货店购买罂粟壳。从2019年9月初开始,罗某某在熬制出售给顾客的羊肉粉汤时添加了罂粟壳。后务川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与务川自治县公安局民警对罗某某经营的“老虾子羊肉粉”馆的羊肉原汤进行现场检测时,结果呈吗啡阳性。经遵义市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检验,罗某某经营的“老虾子羊肉粉”馆的羊肉原汤里检测出罂粟碱、蒂巴因、那可丁成分。

  检察官说法:食品安全与人们健康息息相关,在竞争激烈的餐饮行业中,一些商家为谋取利益,无所不用其极。但这样做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健康,也让自己受到法律制裁。希望广大食品商户引以为戒,守住良心和法律的底线,才是长远发展之道。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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