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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部分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06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次数:642    评论:0
导读

2020年10月30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农授防字1091482580号函,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

   2020年10月30日,台湾地区“农委会动植物防疫检疫局”发布农授防字1091482580号函,拟修订《应实施动物检疫品目》。修订的部分内容包括:
 
  1. 删除“鲶鱼,生鲜或冷藏,货号03027200008”等四个品目的产品;
 
  2. 新增“鲤鱼,生鲜或冷藏,货号0302730007”“其他鱼类,生鲜或冷藏,货号03027900001”等五个品目。
 
  该修订意见反馈期为60天。
 
关键词: 动物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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