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市场监管局近期组织抽检了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及膨化食品、饮料等17类食品的2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9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现将监督抽检信息公开如下:
一、具体情况
饼干2批、餐饮食品25批、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肉制品6批、豆制品24批、食用农产品31批、方便食品6批、米面及其制品(自制)1批、乳制品2批、薯类及膨化食品4批、水产制品8批、水果制品22批、调味品1批、饮料56批、罐头16批、蔬菜制品3批其中不合格1批,不合格项目: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g;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糕点1批其中不合格1批,不合格项目: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
二、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黄石港区监督管理局和下陆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