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8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 1387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阳沃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为成都蜀道香食品有限公司)的“香辣山药片”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宁波海关技术中心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北京每日优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襄阳沃江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委托生产企业名称为成都蜀道香食品有限公司)的“香辣山药片”(生产日期:2020-05-25,规格型号:65克/包)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005131313,经检验,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2020年8月7日襄阳市老河口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实施现场检查。经查,襄阳沃江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25日共生产香辣山药片2003袋,规格型号:65g/袋,其中3袋公司用于出厂时检验,其余2000袋于5月28日销售给成都蜀道香食品有限公司,销售价1.3元/袋,销售货值2600元。老河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监督企业暂停生产,责令其公告召回不合格产品。襄阳沃江源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7日向成都蜀道香食品有限公司发出了召回公告,成都蜀道香食品有限公司于2020年8月10日向相关网络销售平台、仓库、质量部发出了产品召回公告,目前该产品无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