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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39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13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809    评论:0
导读

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3类食品共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4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2%。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
 
  本期省转市级抽检13类食品共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46批次,不合格4批次,合格率92%(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餐饮食品21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豆制品2批次、方便食品1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2批次、酒类1批次、肉制品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1批次、饮料1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冷冻饮品1批次、餐饮食品3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和品质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韶关市曲江区蜀布市火锅店销售的标称红豆多多冰棍,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兽药残留问题
 
  (一)韶关市湘满楼饮食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武江区优优城堡餐厅购进的鸡肉,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品质指标问题
 
  广州市蒙自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南雄分公司自制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1.大肠菌群
 
  大肠菌群是指示性微生物,主要反映了产品的卫生学状况及受致病菌污染的可能性,食品中检出大肠菌群,提示被致病菌(如沙门氏菌、致病性大肠杆菌等)污染的可能性较大。食用大肠菌群超标的食品可能会硬气腹泻、肠胃感染等症状。大肠菌群超标的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杀菌不彻底;二、原料、包装材料受污染;三、生产过程中产品受人员、工器具等生产设备、环境的污染;四、储存运输不当。
 
  2.五氯芬酸纳
 
  五氯酚酸钠,又名五氯酚钠,易溶于水、醇、丙酮,不溶于苯,有臭味。五氯酚酸钠属于有机氯农药,常被用作除草剂或者杀菌剂。养殖户还曾经把它当做杀螺剂,将五氯酚钠固体加入水中,用于消灭池塘、稻田内寄生血吸虫的宿主钉螺等。五氯酚酸钠由于其水溶性,易造成水或土壤污染,通过食物链作用进入牲畜体内,进而进入人体内。五氯酚酸钠能抑制生物代谢过程中氧化磷酸化作用,长期摄入这类物质,可能会对人体的肝、肾及中枢神经系统造成损害。鸡肉中检出五氯酚酸钠,可能是饲料中药物残留或环境残留导致。
 
  3.极性组分
 
  极性组分是衡量油脂品质的一个指标。油反复煎炸的次数越多,极性组分也就越高。极性组分过高会导致胆固醇高,并有致癌风险。极性组分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一、油炸温度控制不当、煎炸时间过长;二、反复使用。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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