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滨州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校园周边及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对蔬菜、畜禽肉、鲜蛋、小麦粉制品(餐饮自制)、调味面制品、饼干、水果制品(蜜饯)、膨化食品、糕点等14个品种进行了监督抽检。本次共抽检食品样品37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2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用农产品
滨州学院第一食堂一楼餐厅的芹菜,毒死蜱、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山东众合天成检验有限公司。
二、水果制品(蜜饯)
博兴县博昌街道职中校园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潮州市潮安区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酱乌梅,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立案调查,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特此通告。
滨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