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市民食品消费安全,根据我市2020年年度食品安全抽检计划,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安全抽检,主要抽取生产环节的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糖果制品、糕点、饼干、速冻食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食品添加剂、水产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酒类、食糖、水果制品、特殊膳食食品、罐头、冷冻饮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的等28类食品57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33批次、不合格样品38批次(详见附件)。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相关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
江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