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1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方便食品、饼干、罐头、酒类、蔬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以及餐饮食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4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年年红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二、南京市高淳区天数餐饮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三、南京旺庭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销售的菌王酱蘸料,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南京联郡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竹山路店使用的茶盅(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五、南京市栖霞区陈葶饭店使用的白瓷杯(复用餐饮具),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六、南京少军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郑州市绿香园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马铃薯淀粉(分装),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高淳区好又多超市连锁吴礼胜加盟店销售的标称南京金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奶香味土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7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46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