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我省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水果制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豆制品、肉制品8大类食品共617批次样品,发现水果制品、食用农产品、水果制品、酒类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共617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农产品268批次,合格262批次,不合格6批次; 粮食加工品157批次,合格157批次;水果制品42批次,合格41批次,不合格1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5批次,合格35批次;乳制品35批次,合格35批次;酒类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豆制品25批次,合格25批次;肉制品24批次,合格24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1、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东哥蔬菜批发行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2、由赣州市章贡区小卢蔬菜批发部销售的豆角,灭蝇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3、由上饶县傅氏蔬菜批发店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4、由赣州市章贡区鑫茂果业店销售的砀山梨,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西湖区十字街万事达食品超市销售的菠菜,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2、由上饶县傅氏蔬菜批发店销售的指天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海关食品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由萍乡市安源发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津巧坊多味果,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由景德镇市惠家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南昌市申德米酒厂生产的糯米酒(配制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