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21批次,涉及饮料、肉制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等16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11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兽药残留。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双城市坤宇饮用水厂生产的雨邦饮用纯净水(生产日期:2020年8月18日),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龙江县源泽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鹤岗市东山区蔬园乡鑫鑫肉制品加工厂生产的哈风味红肠(生产日期:2020年6月10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双鸭山市尖山区和盛隆超市四马路店销售的标称宝清县红中酱菜厂生产的黄豆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4月9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四)佳木斯市向阳区俊梅佳大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葵花食品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葵花酱油(生产日期:2020年7月2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双鸭山市尖山区大福园生鲜果菜超市销售的标称佳木斯力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香肉肘(生产日期:2020年7月31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二)勃利县名粥小厨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富裕县老味儿油条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富裕县老陆头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7月18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鹤岗比优特启梦商贸有限公司黎明分公司销售的泥鳅(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8月7日),氧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二)哈尔滨市松北区前进综合市场鑫源鱼摊床销售的鳊花鱼(淡水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20日),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