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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1-25    来源: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276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4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774批次,涉及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肉制品、食盐、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饮料。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64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宿迁市宿豫区佳宜亲超市销售的标称南京攀源调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薯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扬州市宝应县蓝韵土特产经营部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扬州市藕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桂花莲藕粉,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三、江苏千百美超市有限公司洋河新区中心店销售的标称南京秋之田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新乡市隆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茉香奶绿冷泡手摇奶茶(固体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宿迁云之巅商贸有限公司在(京东)网店销售的标称云南·腾冲晓红食品加工厂生产的栗树园腊腌菜,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连云港磊逵贸易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海帆食品贸易有限公司委托连云港康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烧烤味海苔拌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宿迁市泗洪县双益商贸中心销售的标称南京苏琪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七、淮安市淮阴区三树庄正超市销售的标称铜山区再兴食品厂生产的紫米吐司面包,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八、南京聚诚百货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南京汤司令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广式伍仁味月饼(热加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复检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徐州市泉山区鼎旺百货超市销售的标称徐州博群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柠香去骨凤爪(辐照食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徐州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十、宿迁市泗洪县冰雪蛋糕房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深圳市鑫永康生物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孟州市鑫永康营养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糖醇黑芝麻糊(冲调谷物制品),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3.   合格产品信息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5日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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