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6日至11月20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会同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按照《河南省2020年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检查计划》,对信阳市南泉水业有限公司等8家食品生产企业开展了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采取飞行检查的方式,以2020年新许可食品生产企业和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为主,按照《食品生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予以通告(见附件)。
附件:1.信阳市南泉水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信阳嘉木饮茶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3.河南麦小匠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4.周口市老磨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5.河南蔡玖农产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6.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7.济源市薯乐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检查情况
8.济源市优洋饮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2020年11月24日
附件1
信阳市南泉水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回收桶清洗间废弃物存放桶过小,不能满实际需要;原辅料存储库地面有积水。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制水间水管部分标示脱落。
(三)产品检验方面。无留样记录。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仓库内部分产品未离墙离地存放;销售记录不完整。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检验人员、负责人等培训和考核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2
信阳嘉木饮茶业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厂区施工无防尘措施。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半成品传递口偏高,生产车间出入口未有效封闭;无生产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记录。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缺少感官检验相关仪器;水分检验记录缺失。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出入库记录不全;销售记录缺少生产日期及购货者相关信息。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无2020年食品安全管理等
相关人员培训考核记录。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未开展食品安全应急演
练,无落实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3
河南麦小匠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准清洁区清洁工具和生产工具共用清洗间、更衣室内工作服与个人物品混放。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内包装充气工序使用的氮气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玻璃器皿数量与微生物项目检验要求不够匹配,留样设施与生产能力不够匹配,分析天平距热源过近。
(四)从业人员管理方面。缺少食品安全管理相关人员考核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4
周口市老磨坊粮油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准清洁区更衣室内工作服与个人物品混放。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熟花生原料包装上无标识;包装材料缓冲间的隔离门缺少有效控制。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不具备执行产品标准所检验项目的检验能力,也未委托有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缺少小磨芝麻香油(20200908)和菜籽油(20201011)留样记录。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食品添加剂没有专人专柜管理。部分辅料未离墙存放且无标签标识,存在于成品混放现象;销售台账信息不全,缺少规格、检验报告、入库记录。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培训计划与实际培训记录不一致,缺少考核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5
河南蔡玖农产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洗手更衣间紫外线灯装置过高,无工作服挂衣架,无干手器。
(二)进货查验结果方面。调粉间生产用水部分蓝色软管无食品级证明文件;原料采购验证制度制定不完善。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制粉作业指导书与实际工艺不一致;物料传递口未有效阻止人员出入,存在交叉污染现象。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缺少游标卡尺、电磁炉、烧杯相关检验设备;自检数据及检验报告不完整。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不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6
河南省旷华食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进货查验结果方面。内包材消毒间和奶油传递通道共用,易交叉污染;生产车间喷油处电机、排风扇清洗维护不足,有油渍沉积。
(二)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方面。召回处置销毁记录无销毁执行人、销毁现场监督人签字。
(三)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无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记录;无食品安全应急定期演练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整改,属地监管部门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7
济源市薯乐民农业专业合作社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车间卫生差;地面有破损,积水较多。
(二)生产过程控制方面。粉丝暂存间、切割间、包装间人流物流存在交叉污染。
(三)产品检验结果方面。部分批次产品未提供原始检验记录及出厂检验报告;未按规定留存样品并记录。
(四)贮存及交付控制方面。销售台帐未记录生产日期、合格证明、购货者、地址、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五)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从业食品安全知识人员培训记录。
(六)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未提供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
附件8
济源市优洋饮品有限公司检查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生产环境条件方面。配料间地面有积水和油渍。车间内存放垃圾废弃物存放设施不足,没有明显区分标志。
(二)进货查验结果。缺少生产日期为2020年01月09日杀菌型乳酸菌饮料的领用记录。
(三)生产过程控制方面。配料间有门与车间外连通,原辅料存放位置有加工助剂,存在交叉污染风险。
(四)产品检验结果方面。蛋白质测定用硫酸标准溶液未按国标进行标定。
(五)不合格品管理和食品召回。不合格品的处置记录缺少处置方式等内容。
(六)从业人员管理方面。未提供从业食品安全知识人员培训记录。
二、问题处置情况
依据《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第23号),该企业本次检查结果为基本符合。根据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属地监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理情况应及时上报省局。
注:检查结果仅对被检查企业当时状态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