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类食品476批次样品。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抽检食用农产品408批次,检出4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兴业县龙安镇宁业静猪肉摊销售的“猪五花腩”,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35.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二)兴业县龙安镇宁家太猪肉摊销售的“猪五花肉”,不合格项目为利巴韦林,检测结果为43.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三)博白县东平镇盛世佰信超市销售的“香芹”,不合格项目为毒死蜱,检测结果为0.13mg/kg,标准规定为≤0.05mg/kg。
(四)广西穗源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西芹”,不合格项目为甲基异柳磷,检测结果为0.67mg/kg,标准规定为≤0.01mg/kg。
三、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各相关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玉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