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250批次,涉及方便食品、饼干、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蔬菜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以及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24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江宁区连明水产商行销售的墨鱼仔,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二、南京市高淳区世纪联华超市雅居乐加盟店销售的标称日照尚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蜂蜜100瓜子酥,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三、南京市建邺区老八爷火锅店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检验院。
四、南京市六合区林德宝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罗氏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五、南京指福门餐饮有限公司万达广场分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杯),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六、光华门菜市场内孙正社(个体工商户)销售的芹菜,二甲戊灵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中谱检测有限公司。
七、南京市秦淮区钱红卫小吃店销售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八、南京市六合区陈飞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理化测试中心。
九、南京市浦口区兴浦快餐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青花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和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十、南京市六合区葛塘中山市场蔬菜摊位4号虞永山(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公众检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责成相关区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对不合格食品涉及的外地企业,我局已函告当地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2020年第47期)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