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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发布《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部分修改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1    浏览次数:916    评论:0
导读

12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15号告示,修改《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的部分内容。

   12月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部(MFDS)发布了第2020-115号告示,修改《畜产品允许进口国家(地区)及进口卫生条件》的部分内容,其主要内容如下:
 
  1. 出口国政府每年要向韩国政府提交畜产品残留物质管理计划和成果。
 
  2. 允许进口立陶宛家禽肉。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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