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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0年第40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1    来源: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956    评论:0
导读

本期市本级抽检9类食品共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8.6%。

  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按照年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食品监督抽检。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东省食品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期市本级抽检9类食品共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7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8.6%(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31批,饮料14批,茶叶及相关制品9批,酒类7批,肉制品7批,餐饮食品5批,水产制品3批,糕点2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批。不合格食品包括:饮料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致病菌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乐昌市清益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摄入到人体后,会引起人腹泻发烧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铜绿假单胞菌在包装饮用水中不得检出。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从业人员未经消毒的手直接与容器内壁接触;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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