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冷链食品监管工作,鞍山市市场监管局坚持“四个最严”原则,按照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冷链食品来源可溯、流通可控,风险最低,为人民群众食品安全保驾护航。
一是加强冷链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在全省冷藏冷冻食品安全追溯信息系统下,鞍山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第三方冷库、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自建冷库贮存的冷藏冷冻食品实施追溯管理,切实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冷藏冷冻食品的监管。
二是全面开展冷藏冷冻肉品风险排查。对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业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实施信息备案管理,并及时将备案情况抄送相关部门。督促经营冷链食品贮存、运输、加工分装等环节的相关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人物并防”工作要求,防范冷藏冷冻食品和冷链生产物流等环节新冠病毒污染风险,确保冷链食品安全。
三是全面排查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将农贸市场、商超等作为重点排查对象,建立详细的冷链食品管理台账,并及时将排查情况抄送相关部门。推动冷藏冷冻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杜绝采购销售来源不明、无检疫检验合格证明的冷藏冷冻食品。
四是强化问题产品核查处置。对排查发现的问题产品,第一时间通知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并配合供货商做好召回工作,对拒不停止销售、下架、封存、召回问题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要依法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