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92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1704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企业2家、经营企业2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利川市嘉美百货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太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广式月饼(玫瑰豆沙)”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利川市嘉美百货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太子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广式月饼(玫瑰豆沙)”(生产日期:2020-08-01,规格型号:80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599”,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
2020年9月21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恩施市太子食品加工厂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批次“广式月饼(玫瑰豆沙)”共生产1300袋,货值1820元,全部销售完毕。恩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并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2020年10月12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当事人对召回的该批次48袋广式月饼(玫瑰豆沙)进行监督销毁。
2.流通环节
2020年9月25日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利川市嘉美百货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当事人共购进该批次“广式月饼(玫瑰豆沙)”100袋,已全部售完。利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二、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莲蓉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广式莲蓉月饼”(生产日期:2020-08-16,规格型号:90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650832601,经检验,菌落总数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
2020年9月22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广式莲蓉月饼”共生产100袋,货值14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并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2020年10月9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当事人对召回的该批次44袋广式莲蓉月饼进行监督销毁。
2.流通环节
2020年9月22日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广式莲蓉月饼”100袋,销售69袋,库存31袋。利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库存的31袋“广式莲蓉月饼”依法予以扣押,并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
三、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酥茶月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苏式酥茶月饼”(生产日期:2020-08-13,规格型号:90克/袋)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分别为“GC20000000650832602”,经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生产环节
2020年9月22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恩施市张氏食品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批次“苏式酥茶月饼”共生产100袋,货值100元,已全部销售完毕。恩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督促该企业暂停生产并对外公示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召回,2020年10月9日,恩施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会同当事人对召回的该批次68袋苏式酥茶月饼进行监督销毁。
2.流通环节
2020年9月22日利川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利川市欣锦汇商贸有限公司经营场所及库房实施现场检查。经调查,该公司共购进该批次“苏式酥茶月饼”100袋,销售92袋,库存8袋。利川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库存的8袋“苏式酥茶月饼”依法予以扣押,并督促当事人制定召回计划并发布召回公告,目前无产品召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