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21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收到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不合格检验报告对青州市少东家商贸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经营的“忆香街”脆锅巴(生产日期:2020/04/07)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GB17401-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膨化食品》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该公司经营的生产日期分别为20200407、20200508、20200623、20200701、20200704等5个批次“忆香街”脆锅巴产品标签标称的制造商为郑州荔园食品有限公司,而实际制造商为开封市康宝宝食品有限公司。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第五十三条第一款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1000张,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1箱(20桶);3.没收违法所得1745元;4.罚款66000元。罚没款共计6774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