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1日,潍坊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收到的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信息系统不合格检验报告对中蜂蜂业(山东)有限公司进行检查。经查实,该公司生产的“百花蜂蜜”、“土蜂蜜”(生产日期:2020-07-01,规格:500克/瓶)氯霉素项目不符合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检验结论不合格。该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及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作出以下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2.没收土蜂蜜原蜜40千克;3.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的标签280个;4.没收召回的“百花蜂蜜”16瓶、“土蜂蜜”13瓶;5.没收违法所得45.5元;6.罚款83500元。罚没款共计8354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