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冻食品工业网

扫一扫关注

当前位置: 首页 » 行业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正文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51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08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754    评论:0
导读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调味品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共8批次不合格产品,涉及微生物污染、农兽药残留、生物毒素污染、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和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8大类食品共169批次样品。其中, 食用农产品68批次,合格65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合格27批次,不合格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合格19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17批次,合格17批次;水产制品16批次,合格16批次;乳制品8批次,合格8批次;豆制品5批次,合格5批次;方便食品4批次,合格4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稼宴私房菜馆销售的复用餐饮具(筷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2、由上饶市葛之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野生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鹰潭嘉百乐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江西大忙人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南昌市东湖区鑫荣海鲜行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磺胺类(总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三)食品添加剂问题

  由瑞昌市晓建豪渝火锅店销售的老油条,铝的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四)质量指标问题

  由上饶县张亮麻辣烫县中店销售的腊香肠,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

  (五)生物毒素问题

  由南昌市青云谱区万事达超市深农店销售的散装花生米,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六)重金属污染问题

  由江西家尚嘉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红米椒,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江西家尚嘉商贸有限公司对抽样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江西省产品质量监督检测院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11月27日
 
(文/小编)
免责声明
• 
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https://www.cnffc.cn/news/202012/08/78782.html 。如若文中涉及有违公德、触犯法律的内容,一经发现,立即删除,作者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web@cnffc.cn。
0相关评论
 

Copyright © 2011-2020 冷冻食品工业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国食品工业协会冷冻冷藏食品专业委员会主办    络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技术维护

粤ICP备190617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