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共91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检验不合格的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告知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蚌埠市淮上区宋佳梅食品店、安江蔬菜店、朱德义、高新区韩克凤、秦延早、秦延连、秦四香销售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蚌埠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
3、 4-氯苯氧乙酸钠.doc
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