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上午,衡水冀州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马某某、宋某某、徐某某等56人犯生产有毒、有害食品罪一案。
冀州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马某某于2002年成立了北京昊鑫鼎业科技公司,2004年更名为北京天龙智科技有限公司,2006年获得国家食药总局国食健字批文,开始加工生产销售“一品牌节节乐”胶囊,系调理风湿关节骨病的保健食品。2011年,北京天龙智公司被北京市工商局吊销营业执照,生产批文自行作废。马某某明知“一品牌节节乐”胶囊的批准文号在国内已经被强制注销,在已经不允许继续生产和销售的情况下,为非法获利,于2012年注册了天龙智(香港)集团有限公司,2016年注册了草本至圣香港有限公司,两个公司在香港没有实际经营。马某某利用香港公司身份先后注册了“壹品節節樂胶囊”(以下简称“節節樂”)、“牙康靈”和“痛風停”三种保健食品,打着香港产保健品的幌子,在没有获得进口生产批文的前提下,在国内寻求加工商和代理商,非法生产并销售获利。
2014年至案发,马某某明知在国内没有生产许可、检验检疫等资质情况下,向被告人徐某某购买含有药物成分的保健食品原料,向被告人卢某某购买印制包装盒、宣传页、说明书、封口签等,向郭某某购买灌装瓶子和瓶托,然后将原料、包装盒、瓶子等统一送到被告人宋某某处进行加工、生产、包装。马某某使用其妻子钟某某农行卡向徐某某、卢某某、郭某某、宋某某支付费用,非法生产涉案保健食品節節樂。2017年后,马某某采用同样方式非法生产涉案保健食品牙康靈和痛風停。经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鉴定,節節樂、痛風停、牙康靈均检出国家明令禁止添加的药物成分,属于有毒、有害食品。
庭审前,合议庭成员认真阅卷梳理案情,制定庭审提纲。庭审现场,在审判长的主持下,控辩双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法庭调查程序规范有序。因涉案人数较多,预计庭审持续4天。目前案件正在开庭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