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20年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粤市监协调〔2020〕42号)要求,韶关市市场监管部门认真组织实施保健食品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的承检机构为韶关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2020年1-11月,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完成保健食品监督抽检80批次,合格79批次,不合格1批次,合格率98.75%。其中,2020年春节专项抽检10批次,合格9批次,不合格1批次;2020年五一端午专项抽检10批次,均合格;2020年中秋国庆专项抽检10批次,均合格;2021年元旦春节专项抽检10批次,均合格;2020年日常抽检30批次,均合格;2020年经营环节补充抽检10批次,均合格。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一、保健食品是食品的特殊种类,不能代替药品,不能宣传疾病治疗、预防作用。广大消费者,切勿听信将保健食品比成灵丹妙药的虚假夸大宣传;二、保健食品不含全面的营养素,不能代替其他食品;三、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小蓝帽)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消费者在选择时应该必须注意产品的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并按标签说明书的要求食用,切忌盲目使用。
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保健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切忌通过非法的传销和会议销售等途径购买保健食品。不要轻信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推荐、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保健食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保健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保健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或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