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制品、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等8大类食品136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30批次食品样品合格,6批次食品样品不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二、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一)标称湘潭市红太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逗逗腊肉(酱卤肉制品),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醴陵市粤客隆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湖南鱼山鱼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毛毛鱼(绝辣味),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镉(以Cd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益阳市资阳区五食玖卤食品店销售的香辣鸭锁骨(餐饮酱卤肉制品)和香辣鸭肠(餐饮酱卤肉制品),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浏阳市大围山镇农贸市场周新林菜店销售的芹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沃尔玛(湖南)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沙观沙路分店销售的芹菜,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氟虫腈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湘潭、益阳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