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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用“自热火锅”要注意这6点,否则很危险!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1    来源:山西市场监管微信号    浏览次数:422    评论:0
导读

近年来,自热火锅因其食用方便,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只要加入冷水就可以随时随地享用而深受部分消费者欢迎。但是,在享受美味与便捷的同时,消费者也应了解和有效避免自热火锅存在的安全隐患。

  2020年11月份

  全省市场监管类投诉举报咨询

  数据分析暨消费提示

  一、总体情况

  2020年11月份,全省市场监管12315机构共受理投诉举报咨询34816件,同比增加197.70%。其中,投诉16936件,占受理总量的48.64%,同比增加365.53%;举报3816件,占受理总量的10.96%,同比增加460.35%;咨询14064件,占受理总量的40.40%,同比增加90.67%。投诉案件中,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45.04万元。详见下图:

  二、热点分析

  (一)商品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一般食品类、服装鞋帽类和交通工具类。主要反映问题:一般食品类主要存在个别商家销售过期、“三无”食品,或者商品外包装无QS标识,标签说明与食品不符等问题;服装鞋帽类主要存在衣物开线掉色、购买后不合身却无法调换,鞋底开胶开裂等问题;交通工具类主要存在消费者交付预订款后却不能按时提车而产生退款纠纷,电动车电池不耐用,或因车辆质量问题、售后服务差而引发纠纷等问题。

  (二)服务类投诉中,排名前三位的热点依次为:餐饮住宿类、销售服务类和物业服务类。主要反映问题:餐饮住宿方面主要存在住宿环境或就餐卫生条件差等问题;销售服务方面主要存在商家以优惠活动为饵招揽客户,事后又不兑现承诺而产生消费纠纷问题;物业服务方面主要存在极个别物业公司既收取过高的水电费用,又不承担相应的维修义务,致使业主家中漏水无人管、被迫停暖气等问题,以及物业公司随意提高费用标准和增加收费项目等。

  (三)举报热点主要有:仍存在无证无照经营,商品未明码标价,一些网购商品广告虚假夸大宣传,加油站计量不准等问题。

  三、消费提示

  谨慎使用自热火锅

  近年来,自热火锅因其食用方便,不受时间和地点限制,只要加入冷水就可以随时随地享用而深受部分消费者欢迎。但是,在享受美味与便捷的同时,消费者也应了解和有效避免自热火锅存在的安全隐患。特提醒广大消费者在使用自热火锅时要注意以下六点:

  1、自热火锅发热包必须加入凉水。自热火锅的热量来源于发热包中的生石灰、活性炭、铁粉、铝粉等成分,在与水接触后释放的热量升温可达150摄氏度以上,如果自热火锅添加热水,发热包就很容易爆炸,所以只能往自热火锅中加注凉水,而且一定要完全淹没发热包。

  2、严禁在密闭狭小空间使用。自热火锅在加热时会产生氢气,如果氢气聚积过量达到爆炸临界点,那么一旦出现一点火源或者产生静电,就足以引发爆燃事故。

  3、勿放在不耐高温的桌面上。自热火锅加热时底部温度很高,如果放在不耐高温的玻璃桌面上可能会导致玻璃碎裂,放在不耐高温的其他桌面上也易损坏桌面。

  4、严格做好内压排放工作。自热火锅盖上的透气孔一定要打开,并注意观察出否有气排出,以免盒内压力过大造成爆炸事故。

  5、要选择适宜的就餐环境。尽量将自热火锅放平后再去使用,严禁倾斜,以防止其内部含有化学物质的热水溢出。

  6、妥善处理食用垃圾。自热火锅发热包使用后,建议先冷却再处理,不能堆积或与水接触,杜绝其遇到火源引发爆燃。(张艳超)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15投诉举报指挥中心

 
关键词: 消费者,火锅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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