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47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25大类食品1684批次,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罐头、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含餐饮具)、食品添加剂、食用农产品、其他食品(地方特色食品)。合格1656批次,不合格28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4批次
(一)台江区嘉旺餐厅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创元(福建)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海蚌(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日),氯霉素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台江区景林餐厅的盘子(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四)台江区牛将军餐饮店的汤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9月28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昌黎县三才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4月15日生产的红薯粉条,铅(以Pb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鑫惠航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长乐区分公司,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三、糕点不合格1批次
标称杭州骏喜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5月2日生产的板栗饼,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清市万万佳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经生产企业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认为该批次产品为假冒产品。
四、肉制品不合格1批次
泉州市丰泽区新宝德购物商店销售的泡鸭爪(酱卤肉制品)(生产日期为2020年8月27日),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5批次
(一)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金峰店销售的鲈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孔雀石绿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二)漳州润佳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1日),氟虫腈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厦门永辉民生超市有限公司集美杏滨万科店销售的章鱼(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四)连江县兴福兴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芹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0日),毒死蜱不合格,初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五)沃尔玛(福建)商业零售有限公司长乐广场路分店销售的来自邯郸市金都食品有限公司的瘦肉(猪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11日),磺胺类(总量)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六)晋江市青阳利客龙超市销售的鸭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氟苯尼考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七)漳州市龙文区菜农便利店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4日),氟虫腈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八)连城县百花佳源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厦门市兴人和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台湾街店销售的来自厦门夏商银谷禽业有限公司的土鸡(鸡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日),尼卡巴嗪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十)丰泽区万汇便利店销售的番鸭(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4日),氟苯尼考(氟甲砜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一)厦门京泰隆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鹌鹑蛋(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日),恩诺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二)漳州市芗城区锦水亿级鲜超市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8月25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三)厦门市湖里区意三振超市销售的猪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SEM)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广州广电计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十四)厦门欣乐海百货有限公司灌口店销售的草鲡鱼(活体,淡水)(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16日),氧氟沙星不合格,检验机构为漳州海关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十五)莆田市荔城区大兆生活超市销售的菠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9月24日),毒死蜱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六、食用油(含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4批次
(一)标称福建誉满冠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5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南平市金茂惠购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标称泉州市康祥粮油工贸有限公司2020年6月6日生产的菜籽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德化县南门粮油店,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标称厦门佳佳福植物油有限公司2019年12月26日生产的花生浓香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芗城区福福旺食品商行,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四)标称厦门原光植物油有限公司2020年4月3日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市悦品生鲜超市有限公司,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七、水产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青岛佳美洋食品有限公司2020年7月10日生产的深海鳕鱼,N-二甲基亚硝胺不合格,销售单位为漳州新华都百货有限责任公司漳州西洋坪店,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八、水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福建省古田玉井坊食品有限公司2019年12月15日生产的绿葡萄干,霉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三明市三元区富旺生鲜超市,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