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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发布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20-12-14    来源:厦门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网    浏览次数:472    评论:0
导读

2020年11月3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097036510A号通知,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非经主管机关统一,含有境外生产国内生产的糙米、糯米、碎米等10中产品,不得进口。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2020年11月30日,台湾地区“经济部国际贸易局”发布贸服字第1097036510A号通知,修订碎米等10中产品进口规定。主要修订内容如下:非经主管机关统一,含有境外生产国内生产的糙米、糯米、碎米等10中产品,不得进口。但经主管机关核准者,不在此限。
 
  该公告自2021年1月1日实施。
 
(文/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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